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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液化石油氣
點擊次數:2321 發布時間:2013-11-12
1。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場所,必須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不能在沒有通風設備的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氣。
2。不能將瓶內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不能自行處理瓶內殘液;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廚房,不能同時使用煤爐、煤油爐等灶具,點火后不離人。
3。氣瓶減壓閥殼上有一個小孔,稱為呼吸孔,不能堵死此孔。如果此孔被堵住,減壓閥的作用即失去,液化石油氣就會高壓通過減壓閥而發生危險。
4。氣瓶與灶具應正確安放。氣瓶必須直立放置,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與灶具保持0。5米以上的距離。氣瓶不能在日光下曝曬,更不允許用開水澆燙鋼瓶或用明火烘烤鋼瓶,嚴禁敲擊碰撞,使用后擰緊角閥,嚴防事故發生。
5。不使用報廢氣瓶,如螺絲瓶,即護罩與瓶體由螺絲連接的氣瓶。不使用期氣瓶,氣瓶的使用年限為15年,前三次檢驗周期為4年,第四次為3年。
6。要注意檢查液化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換回氣瓶,裝上減壓閥后,不要急于點火使用,要先檢查一下瓶閥、減壓閥是否漏氣;膠管是否老化、燒損、開裂或連接太松;灶具轉芯門密封是否嚴密。對這些容易漏氣的部位,應逐一地用肥皂水加以涂抹,連續起泡處即為漏氣點。切不可直接劃著火柴或點著打火機去檢漏,這樣形成的漏氣火焰很容易形成火災。
7。使用中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要切斷火源。如果是連接膠管或爐具起火,應迅速關閉角閥,火焰即可自行熄滅。如果是減壓閥或角閥起火,可用濕毛巾或濕被等將著火點蓋上,火焰便會熄滅,然后再將氣瓶移至安全地點。如火勢較大,無法接近氣瓶,則要先設法將火撲滅,使用滅火器材,迅速控制火勢,以大限度地減小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