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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個國家質檢中心資質將接受現場檢查
國家認監委近日發布“國家認監委關于開展2014年度*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國家質檢中心’)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 ” ),就2014年國家質檢中心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稱,2014年國家質檢中心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任務,一是組織國家質檢中心進行自查,重點就其法律地位、遵紀守法狀況、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經營運行狀況及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等進自查自糾。二是對自查的國家質檢中心中抽取150家進行現場檢查,核查其自查情況是否落實,促進國家質檢中心遵紀守法運作的意識,嚴格行為規范,不斷提升管理的質量。
國家質檢中心在進行自查時,應根據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將自查表和分析報告上報認監委,逾期不報的,視同未完成自查工作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列入重點檢查對象,今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國家質檢中心在進行自查后,認監委將抽取100個國家質檢中心進行現場檢查。另外,認監委將委托上海、遼寧、河北、河南、黑龍江省五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其轄區內共計50個國家質檢中心進行現場檢查。以上五省市應于5月30日前將對轄區內相關國家質檢中心監督檢查的計劃報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監督管理處備案,并在安排檢查過程中及時與國家認監委進行溝通。認監委和五個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將選派組成現場檢查小組于6月至9月組織對共計150個國家質檢中心進行現場檢查。國家認監委選派的檢查組的現場費用不得由被檢查國家質檢中心承擔。
對于檢查中發現日常管理和工作業績突出的國家質檢中心,國家認監委將在通報中予以表揚。對于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國家質檢中心,國家認監委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采取責令整改、暫停資質乃至撤銷的處理措施并公布。